| 关于忠县屠工反映忠县国豪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屠工、屠商收屠宰小肠、食喉、猪血等猪副产品一事的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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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6 10:55 文章来源:忠县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忠 县 商 业 委 员 会
关于忠县屠工反映忠县国豪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屠工、屠商收屠宰小肠、食喉、猪血等猪副产品一事的调查情况:
一、忠县城区两屠宰场近来组合到国豪屠宰场宰杀猪、牛,从8月份正式合并,国豪屠宰场经验收为二级屠宰场,收费标准为20元,现收取代宰服务费18元,屠宰场合并后屠工、屠商在心理上有一些不平衡,多少有些振动。
二、该屠宰场由于目前宰杀量少,成本增高。
三、目前受猪蓝耳病的影响,宰杀量减少,成本明显增大,加上车辆接送屠工、屠商的费用也未纳入收取代宰费内,在这种情况下,收取了屠工、屠商的部份副产品作为补贴成本的亏损。
四、我委要求各屠宰场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3]584号)文件执行,企业合并运行有一段磨合期,如果要收取屠工、屠商的副产品要征求屠工、屠商的意见,否则收取猪副产品就侵害了屠工、屠商的个人利益,应立即改正你们屠宰场不正当收取屠工、屠商猪副产品的行为。
五、建议:
目前定点屠宰场代宰服务费的确过低,水、电、煤、气、人工工资等大幅上涨,屠宰场的运行很难。建议:你委应加快与市物价局协商调整屠场代宰费问题,我县物价部门已对我县定点屠宰场收费及工本费情况报市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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