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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生猪产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2008-03-05 16:13  文章来源:忠县商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忠县生猪产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按照市委研究对生猪产业发展问题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委领导组织县委办公室、畜牧局、商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于近日采取现场查看、重点调查、数据统计等形式,深入全县部分规模养殖场(户)、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县生猪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加快推动生猪产业发展和完善定点屠宰制度的思路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1.基础数据
项 目 单位 数据 备注
生猪业产值 亿元 7.33
生猪业占畜牧业总产值比重 % 59.70
生猪业占农牧渔业总产值比重 % 26.75
生猪存栏 万头 49.57
生猪出栏 万头 58.47
年出栏50头—499头户数 户 493
年出栏500头—2999头户数 户 77
年出栏3000头—9999头户数 户 2
年出栏1万头以上户数 户 0
散养户所占比重 % 72.42
良种普及率 % 规模场90%;散养户20-30%
2.2007年生猪流通情况。据统计,我县2007年生猪在遭受猪蓝耳病疫情之后,实现恢复性增长,生猪生产、市场流通态势良好。一是生猪销售。全县年实现销售32.4万头,其中城镇消费量4.8万头,农村消费量为26.07万头。二是生猪外调。生猪外调主要销往重庆主城区和万州区,全年共计调出21.2万头生猪。三是生猪调入。城区生猪调入主要由屠宰企业国豪公司从湖北、石柱、丰都等地组织猪源,全年共计调入生猪8625头,比上年增长15.2%。
3.当前商品猪价格情况。据对全县12个乡镇和城区5家农贸市场调查统计,目前,全县仔猪价格为34—36元/公斤,生猪收购价格为14.3—14.5元/公斤,猪肉批发价格为20.4—20.6元/公斤。调查表明,商品仔猪生产量不足,价格偏高;猪肉生产呈恢复性增长,货源充足,价格较为稳定。
二、规模养殖企业(户)情况
据县畜牧局对全县年出栏50头以上572个规模养殖企业(户)调查统计,2007年我县排名前5位的规模养殖企业(户)均实现盈利、无一亏损,但生猪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饲养技术不高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其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一)重庆市忠县黄金畜禽养殖有限公司。(1)企业概况。企业性质:私营企业;注册地址: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2号;法人代表:方华,联系电话:13908264065。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10月,主要从事畜禽养殖、收购、销售。公司现有员工30人,固定资产709.5万元,在忠县黄金镇甘田村五社建有年出栏生猪2万头的生猪养殖基地一个,是我县第一批获准从事畜牧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自2006年10月投入使用以来,已出栏生猪17500余头,实现销售收入2625.4余万元,利润252.3余万元,现存栏生猪4700余头,经营生产情况良好。(2)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购仔猪难,品种繁杂,质量得不到保障;二是贷款难度大,资金短缺,征用土地困难,影响了扩大规模,做大盘强难度较大。
(二)忠县佳威畜禽养殖有限公司。(1)企业概况。企业性质: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李良万;联系人:罗辉华,联系电话:13372736345。忠县佳威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庆威旺食品开发集团子公司,该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位于忠县忠州镇下渡口草堡梁,是忠县产业化商品猪、优质商品肉兔养殖基地。现占地28亩,生产面积16500平方米,存栏生猪1701头,其中母猪39头,2007年年底存栏生猪1770头,全年出栏商品猪4804头,实现销售收入459万元,利润32万元。(2)目前存在的问题。据调查,由于畜禽养殖成本高、风险大、资金回收期长,融资较为困难,导致该企业流动资金短缺,无法迅速扩大生产规模。
(三)忠县野鹤杨家猪场。(1)企业概况。企业性质:私营;法人代表:杨槐明,联系电话:13896389010;猪场地址:野鹤镇加田村5社。该猪场从2002年投资40多万元开始建设,现占地2500平方米,建有猪舍1100平方米,沼气池550立方米,饲养种母猪78头,种公猪2头,商品猪1100头。2007年培育仔猪2000多头,出栏商品猪2500多头,收入98万元。(2)目前存在的问题。据调查,该养猪场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猪场扩大,征地困难;二是猪场周转资金短缺。
(四)重庆灯树麻哥养殖专业合作社。(1)企业概况。企业性质:私营;法人代表:周权,联系电话:13228506766;养殖场地址:忠州镇灯树居委8社。该养殖专业合作社自2004年10月投资250万元修建圈舍2000平方米、沼气池480立方米。2007年出栏生猪2140头,生猪存栏900头,实现纯收入65万元。(2)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信贷难,不能用猪场作抵押贷款;二是用电收费高,猪场按非民用电收费,每度电高出民用电0.25元。
(五)忠县新生镇陈宗群生猪养殖场。(1)企业概况。企业性质:私营;法人代表:陈宗群,联系电话:13896322768;养殖场地址:新生镇新生居委2社(小巴丫口)。该养殖场2003年10月建成投产,修建圈舍1150平方米,饲料加工房35平方米,蓄水池85立方米,沼气池60立方米,共投资52万元。2007年全年出栏生猪1860头,纯收入24万元;现有生猪存栏780头,其中:种公猪3头,种母猪96头,商品肉猪681头。(2)目前存在的困难。一是供电难,由于农网改造欠进度,饲料加工等靠用柴油机供电,生产成本增大;二是养殖场地偏小,扩大规模融资困难。
三、定点屠宰情况
1.定点屠宰企业数量。据统计,全县共有定点屠宰企业14家。
2.屠宰企业代宰平均收费情况。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试行)通知》(渝价〔2003〕584号)中的二级厂(场)20元/头、三级厂(场)18元/头、四级厂(场)16元/头、临时过渡屠宰点14元/头收收费标准,我县屠宰企业平均收费为17元/头,没有提取猪毛、猪血、小肠等附属物。
3.宰销一体定点屠宰企业与宰销分离的定点屠宰企业比例。我县有1家宰销一体的定点屠宰企业,13家宰销分离的定点屠宰企业,其占比为1:13。
4.我县规模前两位定点屠宰企业的相关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国豪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民营;企业法人:李良万;联系电话:13310257999;年屠宰能力设计年宰能力为30万头,2007年实际屠宰21562头;屠宰设备名称:悬挂式链输机、刨毛机、劈半机等相关设备,符合国家二级定点屠宰厂(场)标准。2007年屠宰生猪来源主要以收购本地生猪为主,县外为辅,其中县内收购12937头、县外收购8625头。
(2)企业名称:忠县拔山食品站;企业法人:荀泽文;联系电话:13983554018;企业性质:国有(正在改制中);年屠宰能力设计年宰能力为5万头,2007年实际屠宰4869头;屠宰设备名称:悬挂式链输机、刨毛机、劈半机等相关设备,符合国家三级定点屠宰厂(场)标准。2007年屠宰生猪来源:全部来源于县内。
5.生猪定点屠宰的利弊分析。通过对我县定点屠宰场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有利有弊,但总体上利大于弊。⑴生猪定点屠宰的利:一是生猪定点屠宰有利于集中收取税费,保证国家税费不流失;二是有利于集中检疫,防止病疫传播;三是有利于控制污染源达标排放;四是有利于监督检查,保障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杜绝病害猪肉,注水猪肉上市销售。⑵生猪定点屠宰的弊:一是机械化屠宰投资大,成本增大,对猪肉价格上涨有一定影响。二是不搞生猪定点屠宰对流通领域的肉类产品无法实施监控管理,畜禽病疫传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税费征收难度加大,造成国家税费部分流失。如2005年禽流感全国损失巨大,2007年猪蓝耳病导致生猪存栏大幅下降,猪肉市场供应无法得到正常保障,引起肉价上涨。
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情况
(一)落实中央和市里的普惠政策情况
据统计,从2006年至2007年底,我县对生猪养殖共进行了5次直补,累计补贴金额200.936万元。一是对2006年母猪保种进行了直补。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下达母猪一次性保种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06〕186号)要求,我县及时对存栏母猪20头以上的母猪养殖场(户)102户(存栏母猪3660头)进行了7.32万元的直补,户均达717.6元。二是对2006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直补。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06〕202号)和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06〕600号)要求,我县对44户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42.38万元的直补,户均达到9631.8元,并顺利通过了市、县两级验收,有力地促进了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三是对2006年旱灾后牲畜保种进行了直补。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6年旱灾后畜禽保种(引种)补贴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06〕274号)要求,我县及时对受灾的母猪养殖场(户)61户(存栏母猪3967头)进行了7.934万元的直补,有效弥补了受灾母猪养殖户部分损失,部分养殖户很快就恢复到灾前生产水平。四是对2006年旱灾后的生猪补栏进行了直补。按照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对2006年市级捐赠资金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旱灾后生猪补栏予以补贴的经费安排通知》(渝财社〔2006〕198号)要求,我县对受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184户进行了33.292万元的直补,全县本次共补栏种母猪440头、商品仔猪6673头。五是对2007年能繁母猪进行了直补。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实行补贴的通知》(渝财农〔2007〕221号)要求,通过积极宣传、张榜公示、认真复核、登记造册,我县对13087户养殖的22002头能繁母猪进行了直补,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10.01万元,极大地促进了仔猪生产量的迅速增大。
(二)对生猪产业发展制定实施的特殊政策及效果
1.及时制定措施,提供政策保障。近年来,为促进生猪产业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忠县委发〔2007〕8号)和《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忠县委发〔2007〕9号)等文件,鼓励在岗工作人员采取资金或技术入股、承包、领办等多种形式兴办养殖场或加工流通企业,积极参与畜牧产业化经营,并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养殖专业大户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各类经纪人从事畜禽及其产品经营活动。同时,积极支持动物诊疗协会、兽药饲料协会、养殖协会等各类协会围绕壮大畜牧产业,搞好技术指导、生产发展、市场流通、猪类商品销售等各种优质服务。
2.改善生产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对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实行挂牌兽医责任制和科技特派员制度。二是在技术服务收费上,畜牧部门对养殖大户在防疫、消毒、驱虫等方面服务一律按国家财政部、物价局文件规定低限收取,不加收其它任何服务费用。三是技术培训上按培训成本收费,大力推进养殖和防疫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四是积极争取产业资金,落实市、县各项优惠政策,对引进良种畜禽和修建规范化圈舍(含沼气池)实行适当补贴。五是对畜牧生产项目实行“业主制”,对项目业主实行“招投标制”、“验收制”和“合同制”,从严控制生猪产业发展各个关口。
(三)市级财政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资金情况和本级财政对生猪产业的投入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生猪产业补助资金。据县畜牧局统计, 2007年我县共向市里争取生猪产业补助资金444万元,其中能繁母猪补贴资金97万元,生猪保险试点保费补助资金127万元,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资金200万元,特色畜牧业发展资金25万元。目前,能繁母猪补助资金已兑现落实22002头110.01万元,特色畜牧业扶持资金已兑现25万元,200万元的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资金正在落实之中。二是县本级财政配套投入。据县财局统计,近年来,我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投入,仅2007年我县专项用于母猪补贴和生猪保险的县级配套资金就达67.71万元。
五、生猪产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尽管我县生猪产业发展较快,但由于受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养殖观念、模式和生猪产业投资大、发病率高、风险大等因素影响,导致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较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一是资金缺乏,品种改良滞后。据统计,我县70%左右的生猪品种均是瘦肉率低的老荣昌猪种,不但生长慢、饲养成本高,而且价格低,产品销售缺乏竞争力。同时,尽管我县本级财政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投入,但生猪产业基地建设、防病防疫、科技推广等所需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导致生猪品种改良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猪品质和优质畜牧业生产的发展。
二是组织化程度不高,精深加工企业缺乏。据调查,目前,我县畜禽加工局限于原始的粗加工,尚无一家畜禽精深加工企业,不但生猪产业链条短、加工能力弱,而且本地生猪产品消化力不强,导致生猪及产品销售渠道不畅,有效销售网络和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防疫检疫形势加剧,工作难度强度增大。近年来,全国各地生猪暴发蓝耳病等,严重影响了生猪产业的发展。加之生猪饲养点多面广,一些生猪贩运户未经批准,擅自到外地引种不报检,有的甚至拒绝检疫、逃避检疫,加之饲料兽药市场真假产品混杂,客观上增大了畜牧行政执法难度。
四是移民补偿标准偏低,搬迁欠账较多。据统计,由于库区移民乡镇畜牧兽医站移民搬迁资金补偿标准偏低,导致我县7个移民乡镇畜牧兽医站债务较重,累计欠债150万元,如新生镇畜牧兽医站搬迁后欠债近40万元。
六、对我市推动生猪产业发展及完善定点屠宰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对推动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建议市里对发展生猪产业的直补政策要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对符合直补标准的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养殖场(户)每年都应给予直补,以确保其长期发展,避免大起大落现象发生。同时,对当年新建的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养殖场(户)要提高补贴额度,以刺激规模养殖场(户)的建设积极性。
二是建议市里要统一制定生猪养殖企业(户)征地办法和优惠地价政策,把养殖用地当作农业用地对待,真正解决用地难问题。
三是建议简化现行农业贷款和贴息政策手续,养殖企业和农户可以以猪场存栏猪只作价抵押贷款,并给予政策贴息等优惠政策。
四是建议由市里统一制定出台养猪场用电补贴政策,对养猪场用电实行优惠电价,解决养猪场生产用电过高问题,降低生猪养殖成本,促进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五是建议加大养殖、防疫、治污新技术培训推广力度,对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生猪养殖户技术培训和污染治理实行补贴。
六是建议对流通环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调控生猪价格波动,保护生产企业(户)积极性。
(二)对完善定点屠宰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市里要尽快完善生猪定点屠宰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为生猪定点屠宰及时提供合理有效法理保障。
二是建议建立市、县两级政府猪肉价格调节储备基金。
三是建议定点屠宰的肉品检验人员应与屠宰企业分离,肉品品质检验费用统一上缴财政,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筹,以加大对定点屠宰企业(点)肉品品质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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