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县家电办采取五项措施力推家电下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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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2 17:35 文章来源:忠县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忠县家电办采取五项措施力推家电下乡
一是召开全县性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5月18日,召开全县家电(汽摩)下乡现场会。会上印发了“两个通知”(即《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家电(汽摩)下乡工作的通知》和《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家电(汽摩)下乡销售目标任务的通知》)。召开全县销售备案企业培训会。5月19日召开全县家电(汽摩)下乡备案网点培训会,全县170个备案网点负责人参会培训。县财政、工商、国税、质监、物价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补贴程序、税务发票开具、市场管理、市场监管、物价等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会上印发了县家电办制发的家电(汽摩)下乡宣传年画3800余份,印发《家电(汽摩)下乡购买须知》、《重庆市家电(汽摩)下乡销售网点建设规范》等规范性资料近500份。
二是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家电(汽摩)下乡纳入2009年度乡镇目标工作考核,印发了《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家电(汽摩)下乡销售目标任务的通知》(忠府办〔2009〕91号),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了我县2009年度家电(汽摩)下乡工作的发展目标——“143”目标,即争创家电(汽摩)下乡市级模范县1个、市级模范乡镇4个、市级模范销售网点30个。明确奖惩,规定凡获得市级模范的乡镇和模范销售网点分别给予5000元和500元的奖励。
三是开展家电(汽摩)下乡“宣传月”活动。市家电办将今年5月定为“家电(汽摩)下乡宣传月”,我县制定了《全县家电(汽摩)下乡宣传月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县内电视台、报社、广播等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充分利用广播、标语、过街横幅、宣传栏、宣传单、海报、短信(农信通)等方式进行宣传。不少乡镇还召开了家电(汽摩)下乡工作宣传动员会,做到每一位乡村干部能完整、准确、理解家电(汽摩)下乡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落到实处。为了配合和推动宣传工作,县家电办印制了5000份家电(汽摩)下乡宣传年画和10万张《购买须知》宣传单,及时分发到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财政所和备案销售网点,让广大农民尽快知晓新的家电(汽摩)下乡政策。
四是认真执行家电(汽摩)下乡政策。国家家电(汽摩)下乡新的政策调整后,补贴程序调整为“网点审核、乡级兑付”,极大方便了农民申领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在5月初,及时组织全县乡镇财政所操作人员进行审核操作培训,确保新的审核工作早日顺利开展,并提前将家电(汽摩)下乡补贴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确保财政所能在4个工作日内将农民补贴划到直补卡上。家电(汽摩)下乡税务发票调整为印制“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专用普通发票”。
五是加强网点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县170个家电(汽摩)下乡备案网点大部分网点已按《重庆市家电(汽摩)下乡销售网点建设规范》要求进行规范建设。还有一部分网点存在着未设置家电(汽摩)下乡产品专区或专柜、未悬挂家电(汽摩)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对没达到网点规范要求的,县家电办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在6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其家电(汽摩)下乡产品经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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